2017-07-23 21:04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安全警钟敲响,13岁幼女见网友遭强奸,实在太可怜了!2016年10月28号下午,一名中年妇女带着自己13岁的女儿来到白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前一天晚上被人强奸了。据悉,这个女孩跟强奸犯是网上相约,见面后被强奸的!看来,见网友挺危险的,各位女生一定要引以为戒!
13岁的年纪,本是天真烂漫的时候,本是无忧无虑的时候。但是,这个13岁幼女见网友遭强奸,她的人生被毁了,她的心被伤害了。试问,这样还怎么无忧无虑?这样还怎么天真过日子?这个幼女是可怜的,是伤悲的!发生这种事,都怪那个禽兽男子。连幼女都不放过,变态至极,若不严惩,天理难容!
受害人母亲:“女儿原话是都叫人上了,都叫人强暴了,我当时气得都说不出话了。”随后13岁的受害人带着警察,找到了色狼强奸她的第一案发现场。在案发现场民警们发现了几团被乱扔在地上的卫生纸,纸上还带有血迹。
网约幼女将其强奸
民警:“据受害人讲,当天晚上八点多,在网上聊天一个自称孙博的人,把她约出来,在车上强奸了。”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嫌疑人是通过搜索QQ附近人加她为好友,并利用花言巧语,约她吃饭将她骗出来。
民警:“这是受害人第一次和网友见面,当时她非常害羞,没有敢看对方,当车开了一段路后,她发现接她的人不是QQ上认识的人。民警:“娃当时就急了,用脚踢,娃就要下车,遭到对方殴打,还威胁说再喊就把你拉到沟里埋了。”
强奸犯被逮捕归案
强奸幼女案情重大,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记者也就此案采访到了律师。律师:“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愿意与否,都应该以强奸罪重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