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8 18:06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强奸幼女,简直禽兽不如!2016年10月28号下午,一名中年妇女带着自己13岁的女儿来到白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前一天晚上被人强奸了。这男的简直不是人,连幼女都不放过。毕竟她还发育期间,竟然对她做出这样事,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据悉他幼女跟男子是在QQ认识的,而且男子用各种的花言巧语骗她出来。没想到二人见面后,幼女却遭到男子强奸了。幼女也太可怜了,年纪小小遭遇这种事,以后会对幼女造成多大的影响啊!这种人一定要严惩。
受害人母亲:“女儿原话是都叫人上了,都叫人强暴了,我当时气得都说不出话了。”随后13岁的受害人带着警察,找到了色狼强奸她的第一案发现场。在案发现场民警们发现了几团被乱扔在地上的卫生纸,纸上还带有血迹。
网约幼女将其强奸
民警:“据受害人讲,当天晚上八点多,在网上聊天一个自称孙博的人,把她约出来,在车上强奸了。”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嫌疑人是通过搜索QQ附近人加她为好友,并利用花言巧语,约她吃饭将她骗出来。
民警:“这是受害人第一次和网友见面,当时她非常害羞,没有敢看对方,当车开了一段路后,她发现接她的人不是QQ上认识的人。民警:“娃当时就急了,用脚踢,娃就要下车,遭到对方殴打,还威胁说再喊就把你拉到沟里埋了。”
强奸犯被逮捕归案
强奸幼女案情重大,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记者也就此案采访到了律师。律师:“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愿意与否,都应该以强奸罪重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