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9 00:06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欠债还钱,乃人之常情,但是债主追债的方式也要正确,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来。据悉,女子遭债主拍裸照威胁,3万元债务变30万元,这也太疯狂了吧。债主拍裸照威胁女子还债,这已经是犯法的了,更是变态。
厉害了!女子遭债主拍裸照威胁,3万元债务变30万元,这到底怎么一回事?这位债主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让人真替女子抱不平,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人,不但给女子带来心灵上的伤害,更甚的可能会破坏女子的家庭幸福,令人深思。
3万元的借款,在债主的威胁恐吓之下,变成了30万元。被拍裸照、身份证等证件被扣押,女子小琴先后还了20多万元,但这笔债务还是还不清,最终报警。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债主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常州金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因为借钱,女子小琴和男子金某相识,刚开始虽然有些拖延,但小琴还是能还清欠款。2014年6月,小琴又向金某借了3万元。到了年底时,本金和利息都没还上,金某便开始想方设法敲诈她。金某先后让小琴写了12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借条。
债主变本加厉威胁女子
每次打借条之前,金某都表示仅作为担保,不会真按照欠条的数目问她要钱。但欠条写了后,金某就以此威胁,如果不还,就拿着借条去告她。除此之外,金某还扣下小琴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不及时还钱,就威胁去找她家人要钱。
而且,金某还拍了小琴的裸照,声称如果不还钱就把裸照传到网上去,或者把裸照给她丈夫看。
“我看准了她这个人很在乎家庭,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她借钱的事,而且她本人也怕事”。种种威胁之下,金某先后敲诈小琴财物合计23万元。因屡次被恐吓威胁,小琴于2016年底到公安机关报案致案发。
金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恐吓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