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09:08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发女子裸照上网报复,小偷偷手机,因失主拒绝说出手机密码,愤怒之下将失主的裸照发上网报复,偷人东西还敢这么猖狂,真是太无耻了。入室盗窃还敢这么有恃无恐,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成?
众所周知,偷东西是犯法的行为,触犯法律最终是要付出代价的。小偷发女子裸照上网报复,偷东西偷得如此明目张胆,真是厉害了。滁城一名女子由于粗心忘拔住所的房门钥匙,被小偷将钥匙盗走,之后小偷用钥匙登堂入室,偷走女子的手机和电脑。
由于手机设置了密码,小偷向被盗女子索要密码不成,将女子裸照发至网上报复。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对刘某犯盗窃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小偷如此恶劣的行为真是令人愤怒,偷东西还要曝光别人的隐私,道德败坏判七个月都判轻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一、二月份的一天晚上,刘某窜至滁州市泰鑫小区,发现被害人董某某住所的门锁上插有钥匙,遂将其中一把钥匙窃走。3月19日晚,刘某携带事先窃取的钥匙,打开董某某家的门锁,进入室内盗窃一部苹果6手机和一部sony笔记本电脑。
刘某使用董某某的手机通过支付宝消费116.6元。3月21日晚,刘某将sony笔记本电脑还给董某某。之后,刘某因董某某拒绝说出苹果手机的ID和密码,便将保存在手机内的裸照等隐私照片发至网上。经鉴定,苹果6手机和sony笔记本电脑分别价值1400元和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入户盗窃、部分退赃、坦白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