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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建群谁负责 这半个月来我们都误读了

2017-09-21 16:10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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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谁建群谁负责 这半个月来我们都误读了,9月7日,是一个令所有群主战栗的日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了一个管理规定,然后又开了一个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大概意思是说,互联网的群组,比如说烂

9月7日,是一个令所有群主战栗的日子!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了一个管理规定,然后又开了一个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大概意思是说,互联网的群组,比如说烂大街的微信群,QQ群,微博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工具的建立者,管理者,你建群之后,就要履行群组的管理责任。也就是说,你别一时兴起就组群,要管理,要规范。

谁建群谁负责 这半个月来我们都误读了

这里把引发网友热议的第9条贴出来看看原文内容:

规定如下: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之后相信大家都知道了,网络迅速反应,两天内,“群聊9种消息千万别发”的消息,在各类社交平台都一时火速传播,连广场舞大妈都在讨论。

但是大家具体要担什么责,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这下责任闹大了。群主们都睡不安稳。

因为实在是说不清楚,具体出现了什么情况,群主你就要出来承担法律责任?你来管理,除了踢人,还有什么比较有效具体的管理方法等?

谁建群谁负责 这半个月来我们都误读了

于是私下又有不少群主开始忙着转让身份,还要悄悄进行。另外有的直接在群里发布威慑信息:比如谁发了违规信息,或者不要发布实的传言之类的,一旦发现,一律铁面无私的踢你出群。更有的,觉得都是防不胜防,心惊肉跳的,干脆直接把群解散最省心。

日前检察日报的记者,对这个问题专门去采访了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王卫国,还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专家就举例来具体说明。

结果专家第一句话就说:大家理解中的,群成员如果发布违规信息,群主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一说法,是属于误读政策内容。

应该说,群主你是需要管理群内发布的信息,是具备管理责任,如果有人利用群来传播不实信息,包括危害国家,对他人造成诽谤,引发公共秩序混乱,或者鼓动他人参与传销活动等,都是违法的信息传播,这时候,群主应该及时警告并删除违法信息,如果没有及时删除,被举报或者被相关主管部门监测到了,行政主管部门会要求群主进行整改。如果整改又不及时或者力度不够,那可能进一步被叫停群组服务。

在某种程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群主具备管理责任,但是管理责任与大家都理解的,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还是不一样的。什么时候会被贴上违法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呢?那应该是,群内发布的违法信息,已经严重干扰了公共秩序等,引起了严重的危害,而群主故意坐视不理,或者这其中自己也有过失传播引导的情况下,那就肯定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群主自己有两个标准可以进行判断:一,太疏于管理,群里讨论的东西都不知道,造成了损害后果;二,管理过程中,群主有没有主观性过错。

至于什么言语是表达不妥呢?实际上,只要根据一般常识的判断,认为群成员的表达,传播的东西明显不妥的时候,就及时给予提示,责令删除,禁止进一步传播,就已经在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了。

传播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虚假信息,才涉及违法。所以群主一般是对那些真假比较容易判断或者明显失实的、传播后果会很严重的虚假信息及时予以处理即可。

有时候,群里信息太多,群主没有时间看,也做不到逐条查看的时候,怎么办?如果实在难以管理,那就尊重自己的时间成本与能力判断是否继续经营群组喽。

杨小军教授还补充说明,如果群主知道这些个信息不实还任由传播,肯定触碰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群主不知道,或者判断不清晰,大部分情况下,会得到宽容的对待,相信处罚操作也会出台更加细致化的标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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