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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起诉王宝强 律师:只要有出轨证据就不构成侵权

2016-08-16 18:40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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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因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第三方律师庞理鹏表示,“就坐实了马蓉出轨的事实,王宝强在微博中发布的离婚声明是在讲述一个事实,就不构成侵权。”

马蓉起诉王宝强 律师:只要有出轨证据就不构成侵权

  王宝强(资料图)

  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消息称,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因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腾讯娱乐就此采访第三方律师庞理鹏律师,对方表示如王宝强能坐实马蓉出轨,就不构成名誉侵权。

  马蓉委托律师起诉王宝强侵权 要求其赔礼道歉

  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零时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

  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的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2016年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律师解读:如坐实马蓉出轨,王宝强不构成侵权

  腾讯娱乐就此致电线第三方律师庞理鹏律师,对于王宝强是否会构成名誉权侵权,庞律师表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对于名誉权侵权的认定,要从四个方面来确定:马蓉的名誉被损害的事实、王宝强的行为违法、因王宝强的行为才导致了马蓉名誉权的损害、以及王宝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只有满足这四个条件,才能认定王宝强构成名誉权侵权。”

  此前已有爆料人透露,宋喆老婆杨慧掌握了宋喆100多条开房证据,并已与王宝强交换证据。而如果王宝强掌握了马蓉出轨证据,庞律师认为,“就坐实了马蓉出轨的事实,王宝强在微博中发布的离婚声明是在讲述一个事实,并没有使用侮辱的词语,也并非是在诽谤马蓉,在这种情况下王宝强就不构成侵权。”

  马蓉起诉名誉权侵权,不实质性影响财产分割

  而对于马蓉要王宝强在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庞理鹏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若法院最终认定为侵权,则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其中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采用微博的置顶道歉方式也是合法的,实践中许多侵权案件也会采用这样的道歉方式。

  但至于具体的道歉天数,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情确定。

  另一方面,王宝强马蓉的离婚财产分配是众所关注的,王宝强前脚提出离婚诉讼,后脚马蓉就去法院告其名誉侵权,也让人揣测是否会影响离婚财产分配。对此,庞律师表示,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法律规定的,主要包括双方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给予补偿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马蓉起诉的是名誉权侵权,对财产分割并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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