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4 08:03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盗用明星肖像这个措施,小编自认为是非常愚蠢的,毕竟明星是一个公众人物。盗用肖像用来做代言,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你是盗用的吗?近日,田馥甄的肖像被盗用用来代言某睫毛增长液产品。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田馥甄个人资料介绍
田馥甄(Hebe),1983年3月3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新竹县,中国台湾女歌手、演员,华语女子演唱组合S.H.E成员之一。
2000年,田馥甄参加“宇宙2000实力美少女选拔大赛”获得殿军,赛后与参赛成员任家萱、陈嘉桦共同签约华研国际音乐,组成演唱组合S.H.E而踏入演艺圈。2005年,主演电视剧《真命天女》。2007年,主演电视剧《斗牛,要不要》。
2010年9月,以其本名发布首张个人专辑《To Hebe》,入围了第22届台湾金曲奖“最佳国语专辑”等四个奖项。2011年9月2日,发行第二张个人专辑《My Love》,获得了第23届台湾金曲奖“最佳国语专辑”、“最佳国语女歌手”等七项提名。2013年11月29日,发行第三张个人专辑《渺小》,同名主打歌《渺小》入围第25届台湾金曲奖“最佳音乐录像带”。
2015年7月,为电影《我的少女时代》献唱歌曲《小幸运》并入围“第5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和第27届台湾金曲奖“年度最佳歌曲”。2016年7月13日,发行第四张个人专辑《日常》;11月4日,在浙江卫视推出的音乐类节目《梦想的声音》中担任导师。2017年2月14日,为迪士尼电影《美女与野兽》演唱的主题曲《美女与野兽》发行
田馥甄肖像遭盗用
据台湾媒体报道,Hebe田馥甄近日被不法人士盗用肖像,以她为保养品代言及S.H.E《花又开好了》专辑内页照片,作为某睫毛增长液得宣传照,并进行贩售。11月13日,田馥甄所属华研国际发现后发出声明,表示将报警追查不法盗用者之法律责任,也呼吁歌迷切勿受欺当。
近日,有不法人士将田馥甄为保养品拍摄的证言影片截图,加上专辑内页照片肖像,谎称该品牌一罐499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09元)的睫毛增长液为她所代言,因此创下销售佳绩。11月13日,田馥甄所属华研唱片发出声明,指出“The One生活馆”FB粉丝页上登录的电话与地址皆是出于捏造,田馥甄并未代言以上产品,请歌迷朋友切勿受欺上当。
为保障本公司及田馥甄之权益,华研也将报警追查不法盗用者之法律责任。若有知悉销售上开产品者,亦欢迎提供讯息予本公司或警方。
华研国际声明:
本公司近日发现有不肖人士未经本公司及艺人田馥甄(Hebe)同意,擅自盗用田馥甄为巴黎莱雅代言人时所拍摄之证言影片之肖像及S.H.E花又开好了专辑内页照片之肖像,谎称某品牌睫毛增长液为田馥甄所代言(详如附图所示),并以“The One生活馆”于FACEBOOK开设粉丝专页进行贩售。
经本公司初步查证,“The One生活馆”FB粉丝页上登录的电话与地址皆是出于捏造。本公司特此郑重澄清,艺人田馥甄并未代言以上产品,请歌迷朋友切勿受欺上当。为保障本公司及田馥甄之权益,本公司将报警追查不法盗用者之法律责任。若有知悉销售上开产品者,亦欢迎提供讯息予本公司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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