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6 10:2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公公打官司为孙子留后路
尽管丁家有18间房子,丁老汉手中也握有这18间房子的产权,但丁老汉与新婚媳妇只能在高邮城租赁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老屋作为他们的新房。丁老汉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属于自己的家产。遂将两儿一女告上高邮市人民法院。
丁老汉在诉状上称“原告丁全仁与妻子凌家兰(病故)育有一女二男,即被告,现丁家有住房20间,被告除自己的住房外,将其他房间全部出租,致使原告无房可住,在外租房,第二、第二被告经常打骂原告,现恳请法院依法判决属于原告的10间房产返还原告,而属于妻子的10间房产由儿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