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10:27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责任认定
大家是不是也和小编一样一头雾水?小编请教了交警蜀黍,他们是这样解释滴:
经调查取证证实,学员吕某在随车教练指导下驾驶教练车在指定路线学习驾驶时,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打开车门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是导致该事故主要过错;余某未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是导致该事故的另一方过错;张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复杂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并确保安全下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导致该事故的另一方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甘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张某共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学员吕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虽然吕某所驾驶的教练车负主要责任,但并不是说这个责任就一定要由吕某承担,按照相关规定,教练员才是教练车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