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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组织考生作弊 收每人5750元答案费微信群里发信号

2016-10-29 14:40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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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师组织考生作弊。身为榆林卫校的老师,近年来多次参与组织考试作弊,警方调查发现,王某2年来共网罗35名考生,收取考生的“答案费”,先后多次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利用微信群传送答案,帮考生作弊。10月25日,王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身为榆林卫校的老师,近年来多次参与组织考试作弊,警方调查发现,王某2年来共网罗35名考生,收取考生的“答案费”,先后多次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利用微信群传送答案,帮考生作弊。10月25日,王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微信群里给考生发答案

  今年4月16日,在榆林市实验小学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西安交通大学医学护理专业”科目的自学考试中,参考人员张某、王某、高某、吴某4人携带手机,通过微信接收考试答案抄袭作弊,被监考老师现场发现移交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榆林市卫生学校体育教师王某以营利为目的,从2014年春季自考前夕起,王某通过本人招募、熟人介绍等方式网罗考生,建立了“本科学生考试”微信群,在群中自诩可以帮助考生顺利过关,在考前考中传送答案等信息取得考生信任,2年来共网罗35名考生,收取每名考生5750元的“答案费”,先后5次在西安、榆林等地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利用微信群,通过考生传送试题,再传送答案的方式,帮助考生作弊。

  华商报记者在该微信群中看到,这个名为“本科考试学生”的群中有41人,不少都是考试人员,王某问考生:有信号吗?一名考生回复:有。王某让该考生对考题拍照,随后考题顺利出现在微信群,而“答案”也对应出现,有简答题答案和选择题答案。

  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

  案发后,王某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刑拘。据了解,王某30多岁,2011年进入榆林市卫校,担任体育教师至今。而早在2014年5月,榆林市进行全国卫技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时,榆林卫校一教师就曾参与售卖考试作弊器。榆林市招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4名作弊考生,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榆林市招生办对考试期间视频监控进行了回放,未发现其他作弊行为。

  10月25日上午9时,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王某组织考试作弊一案。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17日,在榆林市实验小学考点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西安交通大学医学护理专业”科目的自学考试中,王某组织参考人员张某、高某、吴某等人携带手机,通过微信接收考试答案进行抄袭作弊,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榆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扰乱考场秩序,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但鉴于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照《刑法》相关条例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榆阳法院一审宣判,王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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