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 07:4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台湾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9名女子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7日认定共8罪,判他合计39年2个月徒刑,还可上诉。
李宗瑞获刑
这起震惊社会的性侵偷拍案,检方当初起诉李宗瑞涉嫌性侵包括知名艺人、女模、通告艺人在内的30人,并用摄影机和手机偷拍34名女子过程。 案件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李宗瑞被控性侵9人触犯10罪部分,判决事实与偷拍光盘内容明显不同,发回“高院”更审,他性侵5人部分则驳回上诉,与另5起偷拍案合并执行20年确定,李已入监服刑。
李宗瑞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台北夜店将二三十名女子带回住处性侵并偷拍,其中性侵5名女子部分在前年定罪,合并执行徒刑20年。李宗瑞另被控性侵9名女子部分,台“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等法院更一审(注:更一审,法律术语,即第一次发回重审)7日依触犯乘机性交、强制性交判他共39年2个月徒刑。在服刑中的李宗瑞当天未出庭听判。
李宗瑞性侵偷拍案民事赔偿部分,除了须赔17名女子2745万元新台币案还在审理外,另有3名女子提告求偿,台“最高法院”已判决李宗瑞须赔偿3人共630万元新台币定谳。
李宗瑞系台湾某金融界人士之子,其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艺人士,并有不少偷拍影像在互联网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