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6 18:21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山东受辱母亲为儿陈情书内容曝光啦!那么辱母杀人案现场7分钟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不解现场的全部经过,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详细的看一下具体报道吧。
【山东受辱母亲陈情书曝光:儿子是激情自卫】“刺死辱母者”的于欢的母亲在陈情书中称,“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
首先我有几点感悟: 1.借钱给别人是不是犯法了?还是只有借高利才犯法!如果前提你情我愿借钱的呢? 2.于欢的事情。换个角度来说。我要是当事人。那几个人都会死。绝对不会死一个那么少。 3.律法并不是制定了就是完美的了。不能左倾错误怎么会有?作为律法执行人员和制定人员是不是要考虑律法是否完善!
救母无错,判罚有差。高贷要打,渎职要罢。伤人虽有情有,也该适当判罚。群众社会之眼,切勿与人作枪。
支持轻判,不支持无罪释放。支持追查警察是否有渎职和调查一审是否公正。另外麻烦网上那些没看过案宗的,别被大V媒体瞎带节奏,自己对比案宗和大V 造谣的有多大出入。
受辱母亲陈情书曝光,说儿子是激情自卫。易中天也力挺:血性男儿哪有罪?如果按照后汉的惯例,聊城公安局局长一职应该请于欢来做的,孝感天下啊。
首先高利贷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放贷人嚣张跋扈,其次警察到现场处理不作为,走过场,债权人更加无所畏惧,而债务人心理上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抓不在了,只有奋起反抗,再次判案依据只有结果,不问缘由,法律和道德一定程度上不兼容了。最后辱母隔谁都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