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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17-08-25 15:04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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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答题的小伙伴们能够回到这道问题的答案吗?期待答案的各位不要着急,马上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分析! 18、( D )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A 自由 B 诚信 C 效率 D 平等 相关推荐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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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D )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A 自由

  B 诚信

  C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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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是什么?

  通俗说,人生而平等。你觉得你和胡温平等吗?你和你所在的市长平等吗?你和外面摆摊卖10元三双袜子的大妈平等吗?如果你说平等,请想一下,哪里平等?如果说不平等,也想一下,哪里不平等?多想是好习惯。基本上,是说大家权利平等。这就是在说“人权”。正是平等这一点,保证在民主社会中,你参与社会组织决策的权力不比别人少。你如果觉得自己比别人的权力小了,那就是民主还不到位。现在是不是感觉有点难受啊?

  女权主义与男女平等是一个概念吗?

  女权主义的出现自然是为了维护女性权利。男女平等是女权主义的终极目标,而非极端主义的女性掌握权力。维护女权必须消除性别歧视,包括显性歧视和隐性歧视。甚至包括隐性的对男性的歧视。否则只不过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人类生存过程已经证明两性权力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交替是存在的。当生产力发达后,男女生产力持平后依然保持权力独占而使权利受损,显然违背发展历程的。容易从极端走向极端,或者以此为标榜做利己的事,都是大多数人在干的事。且严重影响真正的女权追求平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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