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3 11:0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现在只要听到门口有一点声响,我儿子就会把手放在嘴边——‘嘘’‘嘘’,要大家安静。”谈到儿子,严敏不禁哽咽起来。严敏与前夫徐琪(化名)是大学同学,两人恋爱6年才结婚。婚后,徐琪辞去稳定的工作创业。严敏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60万元交给了徐琪,严敏还将陪嫁的房子做了抵押贷款。“从银行借的300万我是知道的,也是用我的房子做的抵押,所以这笔债我认了。但是其他钱,我毫不知情,凭什么要我还呢?”
女子离婚背巨债
虽然严敏声称自己对前夫的巨额借债毫不知情,也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家庭开支全部是她的工资在负担。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下简称24条),认为这笔钱是在她和前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那么她和前夫就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女子离婚背巨债
徐琪做生意这几年,家庭开支全部是严敏负责的,徐琪一分钱没交过,孩子一天没管过,生意做得怎么样,也从不回家说。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没想到离婚才三个月,1200万元的债务突然冒了出来,而徐琪也消失了。“如今我无家可归,每月工资全部被法院强制执行,治疗抑郁症的钱和养儿子的钱,都是父母朋友接济的。‘24条’保护了无辜的债权人,可我和我的孩子难道就不无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