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6 15:0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经审理查明,于萌于2006年在网上购买仿真枪7支、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风语者户外用品店购买仿真手枪2支,并将上述枪支收藏在家,2016年8月1日,经群众举报,民警对于萌的住宅进行搜查,查出仿真枪9支,军用54式子弹二发。经鉴定,5支为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4支因损坏未能鉴定,子弹因数量少且送检枪支中无使用制式子弹发射的枪支而未进行鉴定。
购买仿真枪被刑拘
检察院认为,于萌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