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17:2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近日,警察帮忙捞人索贿25万令网友震惊不已,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内有不良警察趁机索贿他人钱财25万,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警察帮忙捞人索贿
2014年8月,刘勇参与承办祝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并负责祝某的抓捕、审讯、刑事拘留、报请批准逮捕等工作。祝某被刑拘后,其妻秦某找到刘勇,向刘勇表示想让其帮忙给祝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或安排会见。
警察帮忙捞人索贿
秦某称,2014年11月26日,刘勇告诉她,称祝某的案件比较严重,需要15万元用来疏通关系,并提出不要通过她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次日,秦某用嫂子姚某的账户转账15万元给刘勇。钱到账后,刘勇将其中的10万元退还给秦某。当天下午,刘勇称打点费不够,让秦某再拿3万元。“刘勇说这笔钱给了,我老公过年前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不出这笔钱,前面的努力都要打水漂。”秦某说,为了让丈夫早日出来,她又分三次给刘勇打了钱。
警察帮忙捞人索贿
“刘勇说如果我老公出不来,前面的钱都退给我。”秦某称,到了2015年4月,知道刘勇不可能帮忙办理取保候审了,她就催着刘勇还钱,但刘勇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2016年1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纪检委收到秦某的书面举报信后,对刘勇涉嫌受贿开展初步调查,之后移交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处理。同年1月13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
警察帮忙捞人索贿
2017年1月10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24万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