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15:0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一年……一年啊……
一年什么?
我再等你一年啊?
嗯。
大四女生突发重病
女儿瞒父母秘密结婚
2015年10月28日,江西科技学院的学生林杰在学校食堂吃饭时突然昏倒,被老师和同学送到医院抢救。诊断后,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告知需要立即手术,不然性命难保。
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而林杰的家距离医院有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林杰妈妈得到消息后,立刻从家里赶来。
林杰的病情急速发展,没过多久,医院又分别下达了第二、三次病危通知书。医生说即使做了手术,林杰也很有可能下不来手术台。夫妻二人商量后,最终请老师代为签字,希望女儿能够尽快得到救治。
男友患难见真情
6个小时之后,林杰被推出了手术室。医生证实林杰的突然昏倒是自身疾病导致的。
被留在重症监护室观察的林杰一直昏迷不醒,除了老师和同学们为她忙前忙后,男朋友王晓也常来看望她。
由于王晓学历低,起初林杰父母一直不认可他。而王晓在医院的表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觉到他对林杰的真心,这也慢慢改变了林杰父母的态度。
王晓不仅陪林杰做手术,还前后给林杰妈妈带了5000块钱,不能亲自来医院的时候,他每天会打好几个电话询问林杰的病情。林杰妈妈对王晓越来越有好感,她觉得自己和丈夫不该对王晓有偏见。
女儿“男友”变“丈夫”
两个多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林杰醒了。林杰妈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王晓,因为她觉得王晓就是自己未来的女婿。
可在这时,她接到了女儿高中同学的电话,被告知林杰已经结婚,而丈夫就是王晓。这个秘密让林杰妈妈感到震惊,她立刻打电话质问王晓为何从来不提。王晓解释自己是为了避免加重林杰父母的心理负担,而林杰父母却觉得是王晓骗女儿结婚的。
电话打完,王晓再也没有来过医院。林杰妈妈认为王晓作为男友还算合格,如果是作为丈夫,他的行为则让自己十分生气。她觉得王晓每次来医院仅仅是看看林杰,从没有照料过。在他们四处借钱还医院债务的时候,王晓也就给过几千块钱。在她看来,王晓隐瞒结婚事实的行为是为了推卸责任。
男女双方都提出诉讼
林杰在康复科治疗了一段时间后,被父母接回了家。醒来后的林杰言语功能障碍,还有重度的认知功能障碍。2016年6月时,女方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扶养费。法院向双方释明,如果女方要求男方承担医疗费,就要先打离婚官司,结果还没等女方提出,男方王晓就先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
王晓对此的说法是一方面自己家庭条件困难,没有钱拿得出手,另一方面他觉得林杰现在的样子让他已经背负不起丈夫的责任。
王晓还表示也很为林杰的生病感到痛苦和难过,但他更不能接受林杰妈妈老是找他的麻烦。
调解过程困难重重
2016年7月27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男方坚持要求离婚,并不愿承担过多的医疗费用;而女方则不同意离婚,并要求男方承担医疗费用。法官在征求过双方意见之后,决定对双方先进行调解。
在进行了几次调解之后,林杰妈妈把王晓承担的份额由10万元降到8万元。然而,王晓和他的家人依然不能接受。
正在法庭调解过程中,经过康复治疗的林杰已经可以开口说一些简单的话。法院了解到,林杰本人并不同意离婚,希望王晓可以等他一年,如果到时身体还没有好转,就同意离婚。
见王晓答应等林杰一年,蒋法官就建议王晓撤诉,并在离婚前每个月适当拿点钱给林杰。可王晓怕父母生气,最终也没能被说服。
由于林杰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于2016年9月18号下达判决书,驳回了王晓的离婚诉讼请求。
Q1:李教授,您怎么看王晓和林杰的这段婚姻的?
A1:结婚前,他们之间是恋爱关系;结完婚,他们之间就是夫妻关系、婚姻关系。这两者之间是有本质不同的。两个人之间的爱情是一种情感,这种情感的变化是权利和自由,但是婚姻不一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是一种有法定权利义务的关系。我国法定的结婚程序就是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后就成为了法律上的夫妻,婚姻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毫无疑问,不管他们结婚之前的感情是怎么样的曲折,结婚之后他们拥有的夫妻权利义务是法定的。
Q2:那么他们两个现在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得了重病,另外一方应该担负起什么样的法律义务呢?现在妻子正在患重病期间,丈夫是否有理由提出离婚呢?
A2:合法夫妻中,夫妻的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都有互相扶助的义务,这种帮助是法定的、不容推卸的。
我们国家的限制离婚是指,比如说女方在怀孕或者分娩一年以内,或是终止妊娠六个月之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除了这些限制之外,夫妻任何一方在他认为感情破裂的时候,可以提出离婚。该案中,林杰虽然已经重病,但是从权利而言,王晓是有权提出离婚的。但是至于是不是准许离婚,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这要守住法律的底线,没离婚前王晓和林杰还是夫妻,不管王晓愿不愿意,他必须要履行作为丈夫的法定义务。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爱让人们互相珍惜,
时间教会人们慢慢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