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 16:12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网络主播,指的是在独立的空间,只需要一台电脑进行直播性质的行为,在互联网节目或者活动中,通过策划、编辑、录制、制作、观众互动的工作,由个人担当主持人的职业。网络APP应用的普及,兴起了一群特殊的职业:网络主播。上万的美女主播,不打烊的私聊,亲密的互动,能歌善舞的节目,无一不是吸引单身寂寞的男青年。
近年来,也不断有新闻爆料男子沉迷女主播,散尽家财,或是借款打赏,夫妻感情不和等等的新闻,而近日,新闻又再次爆料了一男子沉迷主播疯狂打赏7万,最终人财两失的新闻。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和小编一同了解。
2017年7月19日讯,近日,在南京六合打工的东北小伙于某向六合警方报案称自己和一位女主播“谈了一年恋爱”,打赏给她7万元积蓄,如今她却要分手。于某称,自己被女主播给“骗”了。
民警询问得知,于某一年前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一位女主播,被女主播所吸引。为了引起对方注意,他开始在平台账号内充值,并不断地为该女主播刷礼物,金额也由少至多。于某的“付出”终于引起了主播的关注,两人的互动越来越频繁,私下里互加了微信。经常聊天、问候,渐渐地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网络上相处一段时间后,于某出手更是阔绰,到了特殊节日还会通过微信直接给女主播送钱。在近一年时间里,于某花费7万元。但最近该女主播认为两人相隔较远,双方不可能在一起,便提出了分手。于某认为自己被“骗”了。
听了于某诉说,让民警意外的是,于某一年期间打赏了7万元,至今两人一面都没见过,平时都是通过微信、平台直播联系。民警告知,如直播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他通过充值、刷礼物的方式与主播互动,属于合法消费行为。
警方提醒:网络直播平台良莠不齐,应注意甄别,不要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充值打赏要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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