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11:06 来源:佳人女性网 责编:admin
44岁的萧姓男子在6年前和前女友住在一起,女友还带一个自己12岁的女友,萧姓男子在和12岁女孩独处的时候就动了色心,第一次性侵得手了,之后心里不痛快的就会找她泄欲,这样的事情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在一次的争吵当中,该女生才向母亲说出了真相,当时萧姓男子感到非常的愧疚,没办法原谅自己。
三年后的今年,他向台北检方自首了。这也让被害女孩的母亲感到很诧异,因为自己并不想控告他的,当她在法院看到萧姓男子痛哭的样子,她也非常的自责,感叹:“都怪我,才会发生这种事。”
六年前,萧姓男子和被害女孩的母亲同居了,萧姓男子利用和女孩的独处时间,性侵了女孩11次,在一次的争吵中女孩才说出真相,这也让女孩的母亲搬走了。不过萧姓男子感到非常的愧疚,无法安心的工作,最后辞掉工作回家忏悔,尽管已经过去三年多了,不过萧姓男子还是过不了心理的那个坎,最后到法院请求判刑。
虽然女孩的母亲没有打算控告他,但是性侵少女案件属于公诉罪,检方依法必须起诉萧男,不过鉴于萧男自首且悔意很深,会请法院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