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15:43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今天(12月20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法官对中国留学生江歌被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监禁。
江歌案一审判决,法庭认定,刀壳不是江歌和刘鑫的,没有在案发现场和江歌住处找到。因此推定,刀具是陈世峰携带的,陈对江歌的脖子这一致命处多次刺伤,致命伤是陈世峰导致的。
陈世峰在江歌倒大量出血、失去意识 ,没有立刻叫救护车而是离开现场,这一行为导致了江歌死亡,也能推论陈世峰没有避免江歌死亡的发生。最终,陈世峰被判决20年监禁。
此消息一出,一片哗然。
网友:
1.别骂我偏激,设身处地的想了想,我如果是江歌妈妈,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先杀了陈世峰,再杀了刘鑫一家三口。法律判不了他们死刑,但我可以。反正唯一的女儿已经死了,后半辈子也再无指望,一命抵四命,值了。法律这种东西,很多时候并不会凌驾于权力和金钱之上,对一个绝望的人来说 法律已经既不是指望,也不是约束了。
2.20年怎么抵得过人家的一生,真是该死!!!检方也是做了很多努力吧……
3.日本,这该是一个多么对生命没有敬畏心的国度和法律?才会纵容一个如此凶残杀害无辜,仅仅在脖颈处就刺了十二刀,刀刀毙命的凶徒不判死刑?更加纵容满口谎言、毫无人性的自私刘鑫在法庭上作伪证而不受到任何制裁?杀人请到日本,反正可以请人作伪证!作为有良知的媒体,我们是否该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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