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 17:01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近日林志玲姐姐又有新动作了,但却是一起维权案,林志玲起诉某家化妆品公司盗用林志玲的肖像权进行获利,迎来胜诉后获赔八万。不少小企业网友表示道:你都是大明星了,还在意这八万?
其实明星等公众人物的图片是可以用的,但不能用来盈利,比如你把明星的图片挂在家中让朋友欣赏是没错的,但是每一次欣赏让朋友请你吃一次饭,这就错了。至于获赔八万,对于小公司来说是很严重的事情,但林志玲真的在意这八万吗?
林志玲更在意这一次教训能够让更多人懂得版权意识。说林志玲整容,林志玲可以笑笑不说话,但是用林志玲的图片来说林志玲整容从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就让林志玲难以接受了。
八万元买一次教训,也希望那些小公司能够吸取这一次的经验吧。其实各大明星都对版权意识的维护在做努力,只是为什么明星们一定要罚款那些侵权人,而不是大方的只要一个道歉呢?
葛优、杜淳也都有过被侵权的经历,甚至带货女王杨幂也经常被侵权,侵权者主要原因在于有利可图,而并非是无心之过。所以明星们就一定要侵权者被重罚,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记住,他们的侵权是不能获利的。如果只是简简单单的道歉就能解决,那侵权之风肯定会继续吹起。
这里还是要夸赞一下浙卫、芒果等台,尽管被吐槽山寨、抄袭等等,但其实它们都是实打实的花钱买版权的。还有二次元平台中的B站,购买版权就越来越多的用户,像A站那样没买版权则一度濒临破产。可见版权的重要性。
你们现在理解林志玲起诉侵权一定要获赔的原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