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17:22 来源:互联网 责编:独家记忆
2016年1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纪检委收到秦某的书面举报信后,对刘勇涉嫌受贿开展初步调查,之后移交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处理。同年1月13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
警察帮忙捞人索贿
2017年1月10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24万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