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8 10:27 来源:未知 责编:佳人编辑
夫妻离婚时婚房该如何分配,在这一块我国的《中国婚姻法》中就有明文提及:“婚姻法规定,男女婚期所拥有的不动产(房车公司等)在婚前购买,以婚前财产计算。而夫妻关系存续时期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意思是什么呢,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姻之中的两人财产为婚姻共同财产。法律很好的保护了个人利益,然而,在浙江建德有一个男子在婚后争吵中,为了哄老婆原谅自己,于是和老婆商量将房产归于老婆个人名下,没想到,房子归你 离婚时傻眼了。下面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一起离婚官司。男子在法庭结案时,简直傻眼。没想到自己当初和老婆争吵时,为了哄老婆开心将房产登记在老婆名下,如今离婚,婚期财产成对方了,而自己人财两空了。
这对夫妻来自建德市,男方1991年出生,女方1988年出生,两人在2014年结婚时合资一起买了婚房。男方家里出了70万元,女方家里出了10万元,两人合资在建德市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们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作为两人的婚房共同财产。
2015年12年,夫妻两人争吵,,女方一怒之下要求离婚,男方为哄女方原谅,于是和女方说:房子归女方所有。没想到两人的情况依旧没有改善,婚后更是争吵不断。而近期,女方态度坚决要离婚,要求判决孩子归自己抚养。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子转赠女方房产的合约是合法有效的,男子确实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事后,两人经过商议,女方表示只要男子同意离婚,房子可以再做商议。